金乡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建敏 金乡报道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,对建设用地总量控制、集体土地征收、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、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近日,记者从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,金乡县印发了《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的通知》(金政字〔2025〕10号),对金乡县范围内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进行调整。按照各产业园位置及需求,划分了四级工业用地范围,其中,一级范围用地45万元/亩、二级范围28万元/亩、三级范围25万元/亩、四级范围18万元/亩。
记者了解到,调整后的高端装备产业园(大沙河以东)范围工业项目出让起始价为420元/平方米(28万元/亩),新材料产业园区范围工业项目出让起始价为375元/平方米(25万元/亩),除上述范围及主城区外的其他地区工业项目出让初始价均为270元/平方米(18万元/亩),自2025年4月10日起执行。
据悉,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调整,从一定程度上排除了低效益、低产出的工业项目,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保障重大产业项目,可有效提高金乡县域土地利用效率,进一步显化土地资产价值。
政策原文链接:金政字〔2025〕10 号《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的通知》(https://www.jining.gov.cn/api-gateway/jpaas-jpolicy-web-server/front/info/detail?iid=196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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