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乡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建敏 金乡报道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,对建设用地总量控制、集体土地征收、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及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为深入落实新法精神,优化土地资源配置,近日,记者从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,金乡县已正式印发《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的通知》(金政字〔2025〕10号),对县域范围内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进行优化调整。
根据各产业园区位条件、发展定位及产业需求,本次调整将工业用地划分为四级范围,明确各级别出让起始价标准:一级范围用地45万元/亩、二级范围28万元/亩、三级范围25万元/亩、四级范围18万元/亩。
据悉,此次调整源于县域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。调整前,金乡县工矿仓储用地仅分为三级,而近年来,金乡县新材料产业园规模持续壮大,目前已落地企业71家,总投资超860亿元,逐步形成了化工新材料、生物新材料、煤基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四大产业集群。原有土地级别划分及价格标准已难以适配新材料产业园的发展步伐,无法充分体现土地资产价值。
为确保调整科学合理、贴合实际,金乡县在充分调研基础资料、采集市场样本的前提下,通过多轮讨论、听证、论证、审议等流程广泛征求意见,最终形成本次调整方案。方案明确,调整后工业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,其中新材料园区定位为三级,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5万元/亩,其他园区的级别范围及出让起始价保持不变。
此次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调整,将有效发挥土地价格杠杆作用,筛选淘汰低效益、低产出工业项目,引导有限土地资源向重大产业项目、优质项目集中,进一步提升县域土地利用效率,显化土地资产价值,为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保障。
记者同时了解到,本次政策实行差异化执行标准:截至2025年4月10日,尚未取得县政府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项目用地,其出让价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;政策出台之日起已进入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程序的项目,其出让价格仍按原相关文件执行。
政策原文链接:金政字〔2025〕10 号《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的通知》(https://www.jining.gov.cn/api-gateway/jpaas-jpolicy-web-server/front/info/detail?iid=196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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